“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胡锦涛同志的这一论述,阐明了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重要意义,是正确理解包容性增长的关键所在。当前之所以要大力倡导包容性增长,主要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经济发展的成果并没有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根据有关统计,目前全球尚有14亿人生活在每天1.25美元的国际贫困线以下,虽然比1981年的19亿贫困人口有所下降,但这主要归功于中国贫困人口的减少;2005年,生活在中国以外地区的贫困人口较之1981年时至少增加了1亿。而且,目前全球有超过八成的人口居住在收入差距正在不断拉大的国家和地区。这种不能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的经济发展,既有违社会公正,也是不可持续的。因此,在当前积极倡导包容性增长意义重大。
包容性增长的内涵,与“基础广泛的增长”、“分享型增长”、“亲穷人的增长”等的内涵有相似之处,也有明显区别。正确理解包容性增长,需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包容性增长既强调经济增长的速度,也强调经济增长的方式,二者同等重要。包容性增长首先是一种“增长”,这就对经济增长的速度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但是,仅有经济增长的速度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经济的高速增长并不必然带来贫困人口的减少。因此,还必须强调经济增长的方式,使增长成为基础广泛且包容一个国家和地区最大多数人口的增长。在一个实现包容性增长的社会里,不论种族、肤色、性别、年龄、体力、智力,人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和责任,人人都有用武之地,人人都得到保护,免于被歧视和被排斥。
其次,包容性增长应该以优先开发人力资源、实现充分就业为基础。包容性增长更倾向于通过增加就业机会为个人创造工作岗位,使其不断提高收入、改善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而不是直接通过收入再分配使个人被动地摆脱贫困。要实现充分就业,就要优先开发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开发对提高人们参与经济发展和改善自身生存发展条件、实现包容性增长,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和意义。
第三,包容性增长应当使人们平等、广泛地参与经济增长的过程并从中受益。有关国际组织认为,机会公平对实现包容性增长非常重要。胡锦涛同志更是强调了包括机会公平在内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因为机会不公平对经济增长有着显著的负面影响,甚至有可能中断经济增长过程。因此,要实现包容性增长,就要着力促进人人获得平等发展机会,不断消除人们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
胡锦涛同志指出:“中国是包容性增长的积极倡导者,更是包容性增长的积极实践者。中国强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本身就具有包容性增长的涵义。”当前,我国要实现包容性增长,就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这两个关键词,既强调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强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