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及其精神实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前提,对于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价值体系属于社会意识范畴,是社会意识的本质体现。它受一定社会基本制度的制约是由一定社会崇尚和倡导的思想理论、理想信念、道德准则、精神风尚等因素构成的社会价值认同体系。由于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一定社会的意识形态领域是复杂多元的,会呈现出多元价值体系并存的态势。但是,任何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有一定的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或主导价值体系的强力支撑。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居于统治和引导地位的社会价值体系,它能够有效地制约非核心、非主导的社会价值体系作用的发挥,能够保障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的稳定和发展。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关系国家的兴衰成败,关系社会的进退治乱。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立足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价值认同系统,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方针,是激励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维系全民族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各以其特有的含义和实践要求,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居于最高层面,是指对作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强大思想武器的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认同;从根本上说,是指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价值认同。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着的科学。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就是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使我们能够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看清本质、明确方向,正确认识和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认识和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只有同现阶段中华民族的共同理想结合起来,才有其现实价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指对国家、民族追求的未来美好发展前景的价值认同。理想是一个政党治国理政的旗帜,是一个民族繁荣富强的向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发展的客观要求,体现了我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的共同利益和愿望,是保证全体人民团结奋斗、克服困难的强大精神动力。理想不等于现实,理想的实现有赖于持之以恒的艰苦奋斗,有赖于崇高精神的强力支撑。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指对实现共同理想的动力之源的价值认同。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实现。社会主义荣辱观,指的是对公民思想行为选择标准的价值认同。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着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集中体现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反映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根本要求。它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范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是对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该遵守的基本思想道德规范、法律法规和应该养成的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的高度概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包含的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既相互联系,又彼此区别。相对而言,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三方面的内容是对于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的价值认同,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发挥着理论前提和思想指导的作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思想理论的指导下,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系统概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它同其他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逻辑严谨、层次分明、由高到低、由理论到实践、由思想到行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框架结构。(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主任 吴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