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这直接关系到党与党外人士合作的水平,关系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关系到统一战线的持续发展。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原则是,坚持党管人才、党管干部,坚持进步性和代表性相结合,坚持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坚持发扬民主、沟通协商。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按照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发[2006]1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抓住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三个环节,解放思想、拓宽视野,突出重点、加强培养,健全机制、推进选拔,努力造就一支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较强参政议政能力、与党长期亲密合作、德才兼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为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的统一战线,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服务。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点是,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级组织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社会团体领导班子中的党外人士,无党派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爱国爱港、爱国爱澳代表人士,在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人民团体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干部。 努力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综合素质 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理论培训和政治引导,巩固党外代表人士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通过在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有关人民团体任职和多岗位交流等形式加强实践锻炼,提高他们的组织协调能力。组织党外代表人士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引导党外人士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支持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提高合作共事能力。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 要按照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党外人才成长规律,把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工作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健全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培养选拔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后备队伍结构,掌握不同层次的后备队伍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领导班子,按照多于可配备职数的要求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要拓宽视野,坚持标准,重点培养,梯次配备,促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完善后备人才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公开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继续贯彻执行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政策规定。 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推进党外代表人士的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外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中占有比例和数量的规定,积极选拔优秀党外人士在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并切实保证他们有职有权有责,为他们健康成长、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统战部要会商有关部门,负责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的党外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发现、推荐和培养,并协助组织部门做好考察等工作。在党委决定对党外干部任免、调动、交流前,组织部门要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组织部、统战部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做好各级政协常委、委员的推荐提名工作。统战部要对政府参事、文史研究馆馆员的遴选聘任工作加强指导。完善党委及其部门负责人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建立党外代表人士举荐和考察责任制。 党外干部是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党外干部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强调我们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原则是坚定不移的,培养选拔党外干部要作为基本政策长期坚持;强调培养选拔党外干部要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坚持统筹兼顾、各得其所的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多方协商,作出适当安排;强调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同样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举荐、安排党外干部既要考虑其广泛的代表性,又要注重他们的进步性,能够同我们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强调要充分发挥党外干部的作用,保证党外干部在人大、政协中的比例,落实好党外干部在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实职工作,做到在合作共事中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把国家和人民的事情办好;强调党外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着重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清正廉洁,敢于直言、敢于批评,真正做中国共产党的挚友和诤友。这些重要思想观点,为我们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 切实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需要;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全社会各方面的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的需要。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拓宽选拔渠道,优化党外干部队伍结构,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党外干部的整体素质。根据工作需要,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应有适当数量的党外干部。要改进和完善选拔任用方式,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党外干部脱颖而出的机制。 要拓宽党外干部的选配领域。除做好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党外干部的选配工作外,高等院校领导班子中一般应有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注意在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配备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 要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保证党外领导干部对其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他们列席党组会议,有关文件要送他们阅知,重大问题要向他们通报。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要同领导班子中的党外领导干部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党外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党组(党委)的领导,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在培训党外代表人士中的作用 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长期以来,社会主义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牢固树立“爱国、团结、民主、求实”的良好校风,突出办学特色,注重培训质量,为培养一大批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其他方面代表人士、促进统一战线工作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学院在培养统一战线人才、推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坚持走“高层次、有特色、正规化”的办学道路,坚持弘扬创新精神,进一步探索办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不断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的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的作用,大力加强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的培养。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统一战线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熟悉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德才兼备的统战工作干部和理论研究人才,促进统一战线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开创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