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法制手段深入持久地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建议(郑经堂)

作者: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16浏览次数:304

    目前市场上商品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假冒伪劣商品给我们生活带来极大的危害。如关系到人民日常生活的食品、农副产品,大米被加入石蜡油,白酒用工业酒精勾兑,用洗衣粉作油条的膨松剂,水产品用福尔马林保鲜,鲜肉被注水等;在农业生产中,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使农产品大面积减产或绝收;在医疗领域中,关系到救死扶伤的医疗器械、药品、甚至医生都真假难辨,假劣药品和器械充斥在门诊药房、病房、手术室和急诊室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是惩治造假的法律不健全,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成为造假的庇护所,主管质量检测和商品检验的部门工作不到位,市场无序竞争等等,其中,法制不健全是主要因素。因此,利用法制手段打击假冒伪劣刻不容缓。
 
    建议:
 
    1.在大法基础上,完善细化政府法规文件,加大查处和处罚力度。
 
    2.全面推行质量保证制度。不论是商场还是零售摊点,其经营的商品都必须取得权威部门签发的上市合格证后方可销售,如果发现假货,生产、销售、鉴定部门要共同承担责任,并予以追究。
 
    3.建立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打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党政主要领导对辖区内的打假负总责,如有打假不力,追究其责任;如有袒护、包庇造假、售假、用假的,应予以党纪政纪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4.明令嘉奖对生产、批发、销售假劣产品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
 
    5.改革市场管理的运行机制,加强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的力度,促进平等竞争、守法经营、规范管理,利用市场规律管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