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出席我校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成立大会代表及理事会成员的通知

作者:党委统战部发布者:张庆强发布时间:2018-11-07浏览次数:366

各党工委、二级党委:

按照计划,学校拟于近期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成立大会,为进一步发扬民主,举荐人才,筹备好大会,选好配强理事会班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欧美同学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留学人员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成立欧美同学会基层组织,进一步把我校广大留学人员紧密团结在学校党委周围,发扬爱国报国优良传统,凝心聚力,服务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推荐条件和要求

根据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章程要求,会员主体为归国留学人员。会员资格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

2.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二年;

3.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一年;

4.其他在学术上有突出成就或对社会和留学事业有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

在推荐出席大会代表和理事会成员时,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更应坚持代表性和广泛性原则,要综合考虑人选的政治表现、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社会影响、留学国别等因素。各党工委、二级党委可根据情况推荐25名参会代表(留学人员数量超过30人的学院,可多推荐23名),其中含理事人选14名(排序)

三、工作要求

1、了解队伍状况。请各党工委、二级党委根据教职工填报的“一张表”个人信息内容,核对完善附件中归国留学人员信息,掌握本单位归国留学人员队伍总体情况。

2、提出推荐人选。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所在单位参会代表及理事人选初步名单。

3、报送名单。请于1116日前将核对信息、参会代表及理事人选名单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党委统战部。联系电话:8698312986981230,电子信箱:sdtzb@upc.edu.cn

  

               党委统战部

                                                                                                        2018116

  

附件1:出席大会代表和理事会成员初步人选推荐表.doc

附件2:各单位归国留学人员信息表